用于船台拼装船体,常备有两台起重小车:一台有两个主钩,在桥架上翼缘的轨道上运行;另一台有一个主钩和一个副钩,在桥架下翼缘的轨道上运行,以便翻转和吊装大型的船体分段。起重量一般为100~1500吨;跨度达185米;起升速度为 2~15米/分,还有0.1~0.5米/分的微动速度。
表示方法
一、型号标准
门式起重机用代号、额定起质量、跨度、工作级别4个主要要素特征表示型号。
二、单主梁门式起重机
其符号有:MDG、MDE、MDZ、MDN、MDP、MDS。
如:MDN—单主梁单小车抓斗吊钩门式起重机;
MDS—单主梁小车三用门式起重机。
三、双梁门式起重机
其符号有:MG、ME、MZ、MC、MP、MS。
如:MG—双梁单小车吊钩门式起重机;
ME—双梁双小车吊钩门式起重机。
在操作前,应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,龙门吊备案需要以下相关手续:
出厂合格证,制造企业资质证,安装人员操作证,开工告知,自检报告。
一、双梁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
1.工作前
a. 对制动器、吊钩、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的要求检查,发现异常现象,应先予排除。
b.操作者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,才可以闭合主电源。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 ,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。
严格执行“十不吊”的制度:
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;
②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;
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;
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;
⑤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;
⑥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;
⑦歪拉斜挂不吊;
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;
⑨埋在地下物件不吊;
⑩带棱角块口物件、未垫好不吊;
c.发现异常,立即停机,切断电源,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。
提升机构由提升电动机、减速器、卷筒、制动器等组成。提升电动机经联轴器、制动轮与减速器连接,减速器的输出轴与缠绕钢丝绳的卷筒相连接,钢丝绳的另一端装吊钩,当卷筒转动时,吊钩就随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或放开而上升或下降。对于起重量在15t及以上的起重机,备有两套提升机构,即主钩与副钩。
简易梁桥式
又称梁式起重机,其结构组成与普通桥式起重机类似。起重量、跨度和工作速度均较小。桥架主梁是由工字钢或其他型钢和板钢组成的简单截面梁,用手拉葫芦或电动葫芦配上简易小车作为起重小车,小车一般在工字梁的下翼缘上运行。桥架可以沿高架上的轨道运行,也可沿悬吊在高架下面的轨道运行,这种起重机称为悬挂梁式起重机。